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关于海事强制令 第四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关于海事强制令 第四十二条 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准予申请人海事强制令申请的,应当制作民事裁定书并发布海事强制令。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03-01-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