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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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未分类 第十三条 对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的承认,以裁定方式作出。没有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裁定承认其法律效力;具有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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