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未分类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未分类 第十条 按照第八条、第九条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应经该外国公证部门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同时应由申请人提供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