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工程竣工后,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单位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