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新闻媒体应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栏目(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有关知识的宣传,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10-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