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8年9月22日发布施行的《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0-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