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五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提交审验材料、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代理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的委托书。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1-12-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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