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 第二节 申 请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二节 申 请 第二十四条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1-12-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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