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第四十九条 枣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第四十九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解释,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