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管理条例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二条

殡葬管理条例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二条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2-11-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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