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管理条例
第四章 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

第十七条

殡葬管理条例 第四章 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 第十七条 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2-11-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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