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 第二十条 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 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1983年7月7日河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实施的《河南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