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云台山景区保护条例

第五条

河南省云台山景区保护条例 第五条 云台山景区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云台山景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景区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云台山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云台山景区的具体保护和管理制度;
(四)组织云台山景区资源的调查、评价、登记工作,开展对外形象策划宣传和旅游促销;
(五)负责云台山景区的景观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
(六)建设、维护、管理云台山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游览条件,维护正常的游览秩序,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七)负责云台山景区旅游安全、市场秩序、景区环境和卫生管理等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八)协助有关部门负责云台山景区内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对景区内从事旅游和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景区内的违法行为;
(十)当地人民政府赋予或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委托的其他职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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