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二条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二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举行的时间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举行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