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法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方与企业方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9-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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