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潞简王墓保护管理条例

第三条

河南省新乡潞简王墓保护管理条例 第三条 新乡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潞简王墓的保护和管理,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编制潞简王墓保护规划,纳入新乡市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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