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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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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第二条
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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