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第二条 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