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第六条 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第六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监督方式等事项依法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