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 第十条 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 第十条 经备案登记的法规、规章,由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按月公布目录。编辑出版法规、规章汇编的范围,应当以公布的法规、规章目录为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08-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