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 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 第二十八条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分类 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 第二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