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海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华侨合法权益的保护。 本条例所称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身份的认定,由县级以上侨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