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条 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无公害瓜果菜生产、销售和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无公害瓜果菜,是指按照本省无公害瓜果菜地方标准和技术要求生产,产品中农药、重金属、硝酸盐等对人体有害物质残留量均符合规定标准,安全卫生、品质优良的瓜果菜产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