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禁止赌博规定 未分类 第六条 海南省禁止赌博规定 未分类 第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单处或者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冒充执法人员查缉赌博、劫掠赌场财物的; (二)胁迫、引诱、教唆不满18岁的人参加赌博的; (三)多次参加赌博经教育不改的; (四)对检举揭发者行凶、报复的。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