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土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淄博市国土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国土绿化,是指植树造林、种植花草、封山育林、恢复植被及其抚育管理等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