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价格鉴证依据与程序 第三十四条 深圳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价格鉴证依据与程序 第三十四条 价格鉴证机构发现其出具的价格鉴证结论或者复核裁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改正,并书面通知委托机关。 5. 法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