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十九条 每年4月23日为深圳未成年人读书日。 市、区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青团等应当在深圳未成年人读书日组织开展未成年人阅读促进活动;公共图书馆、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应当开展未成年人阅读及交流活动。 鼓励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各种形式的未成年人阅读促进活动。 4. 阅读保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