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阅读推广 第十二条 鼓励具有阅读推广专业知识和阅读推广实践经验的阅读组织和个人作为阅读推广人,为企业、学校、社区、养老院、福利院、军营等单位提供公益性阅读推广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