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金融开放与创新 第三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金融开放与创新 第三十一条 建设绿色生态自贸片区,推行国际通行的环境保护和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开展出口产品低碳认证,构建绿色供应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