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贸易自由化 第二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贸易自由化 第二十二条 创新跨境税收监管便利化措施,推动实施启运港退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展会境外展品销售进口和销售免税政策,探索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贸易发展的税收政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