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和经国务院批准扩展的区域(以下简称自贸片区)。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