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监管与服务 第四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监管与服务 第四十二条 自贸片区应当创新监管方式,推进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化综合监管机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