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结构调整

第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结构调整 第十八条 支持和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总部经济发展,促进并购重组,培育创新成长型企业,制定支持企业创立品牌、建立营销和物流体系的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市政府应当改善创新型企业和中小企业营商环境,完善创新型企业和中小企业成长和上市路线图计划。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