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有疑问的部分,可以要求投标人解答或者作出书面澄清,但解答或者澄清内容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对于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不予评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