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文化质量 第三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文化质量 第三十二条 构建以媒体融合发展为标志的现代文化传播体系,打造新型具有强大实力、公信力、传播力和影响力的文化传媒集团,拓展新兴传播平台,实现政务新媒体全覆盖,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塑造国际化城市形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