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 未分类 ·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八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八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归集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城市建设管理和政府服务方面的质量信息,建立深圳质量大数据平台,加快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和开发应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