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监督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电梯选型、配置,加强对在建项目电梯安装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对电梯安装、运行所涉及的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电梯日常安全运行管理义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