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送货办法
未分类

第二十一条

煤炭送货办法 未分类 第二十一条 用煤单位必须按期付款。但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可以拒付价款和运费的一部或全部: 一、煤矿托收的款额计算错误的,可以拒付多算的款额; 二、煤矿发煤品种与订货合同规定不符的,可以拒付价款和运费; 三、煤矿发煤的数量超过月度运输计划较多,造成积压的,可以拒付超发部分的价款和运费。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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