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送货办法 未分类 第十四条 煤炭送货办法 未分类 第十四条 车站对于煤矿装好的煤车,必须逐车检查。合格的,与煤矿办理交接手续;不合格的,应当提出要求,经煤矿改善后再办交接手续。 ## 通过验收,促进工作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