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三节 体制机制保障

第七十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三节 体制机制保障 第七十七条 政府应当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作出重大决策时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当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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