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五节 医疗卫生 第三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五节 医疗卫生 第三十五条 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标准,全面实施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