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科技投入和金融服务
第三十条
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科技投入和金融服务 第三十条 市政府应当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整合财政各类专项科技资金,分项管理,规范、统筹使用,建立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并行、事前支持与事后补助结合、竞争性分配和重点扶持协调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 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明确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范围、申报程序和时限,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