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第五章 调度指令

第二十二条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第五章 调度指令 第二十二条 在调度系统中,必须执行调度指令。调度系统的值班人员认为执行调度指令将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应当立即向发布指令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由其决定调度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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