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计划分配电力和电量,不得超计划使用电力和电量;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的,须经用电计划下达部门批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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