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第二章 调度系统 第十一条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第二章 调度系统 第十一条 调度系统值班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得上岗。调度系统值班人员的培训、考核办法由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