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 勘查出资人为探矿权申请人;但是,国家出资勘查的,国家委托勘查的单位为探矿权申请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