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 勘查出资人为探矿权申请人;但是,国家出资勘查的,国家委托勘查的单位为探矿权申请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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