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聊城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符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突出地方特色。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