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奖惩结合、系统推进的原则,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文明建设长效机制,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