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
第二章 科学技术的投入

第二十三条

郑州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 第二章 科学技术的投入 第二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多种途径,筹集科学技术发展基金。
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的主要来源:政府专项财政拨款;境内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出资、捐资;有偿使用科技经费回收的部分资金等。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7-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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