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重庆市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动、组织和依靠群众,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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