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本市建立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负责,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监管,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支撑,行业协会自律服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机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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